一、申請資格:
1. 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僑生,不含碩博生及延畢生。
2. 111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3.38)以上、操行成績80分
(甲等)以上。
二、獎學金種類:
(一) 傑出僑生獎學金:
每名新臺幣50,000元及獎狀乙紙;請提供歷年成績單及相關傑出資料,如獲獎紀錄、幹部證書、簡歷等。
(二)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每名新臺幣6,000元及獎狀乙紙;請提供111學年度學業成績單。
申請程序:
1. 請詳填此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iLtaME6dUgu37haw8
(請詳實填寫、資料務必正確,以免權益受損)
2. 檢附教務處提供之111學年度學業成績單及相關有助審查資料(紙本)向僑外組僑生業務承辦人葉慧清學姊提出申請。
截止申請日期:112年9月8日(星期五) 17時,逾期歉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