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生活應用科學學術研討會 「疫後生活」 投稿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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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生活應用科學學術研討會「疫後生活」徵稿啟事

一、會議時間:2023 年 5 月 27 日(星期六)8:30 – 13:00

二、會議方式︰TEAMS線上研討會

三、主辦單位:中國文化大學生活應用科學系

四、會議宗旨︰透過學術研究和實務經驗交流,以提升生活品質。

五、徵稿對象:大專校院教師、相關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與大專院校相關系所之碩博士班與大學部學生。

六、徵稿主題:以提升生活品質為主軸,進行以下主題的探究。
  1. 家庭生活經營領域:家庭教育、婚姻與家人關係、親職教育、人類發展、老年研究、人際關係、生活壓力、資源管理,以及服飾、美容與時尚等。
  2. 餐飲經營管理領域:餐飲、健康休閒等。
  3. 食品與膳食設計領域:食品、營養等。

七、發表形式:學術壁報 (Poster)

八、重要日期:
  1. 摘要投稿截止日期:2023 年 4 月 15 日(星期六)
  2. 審查結果公告日期:2023 年 4 月 30 日(星期日)
  3. 報名日期:2023 年 4 月 15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
  4. 修正後稿件截止日期:2023 年 5 月 5 日

九、投稿程序:
  1. 線上投稿系統網址:https://forms.gle/e2oNmp7V3YrSkdKy8
  2. 摘要投稿資料:論文主題領域、中英文論文題目、作者姓名、服務機關/學校系所與職稱、摘要(中英文皆可、限 600 - 800 字內)、關鍵字
  3. 通訊作者聯絡資訊:姓名、服務機關/學校與職稱、Email、電話、通訊地址

十、審查與文責:
  1. 論文採匿名審稿,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領域學者審查。
  2. 論文應未曾發表或送審於其他研討會或期刊,若有抄襲或違反學術倫理行為,相關責任由作者自負。
  3. 論文經錄取後,作者應無條件同意刊載於本研討會論文集,以利學術交流。
  4. 凡經本研討會審查通過的投稿者,作者應至少有一人報名參加研討會,並於研討會舉辦當日出席,否則將取消刊登資格。

十一、研討會聯絡人:
鄧怡萍助教
電 話:(02) 2861-0511 分機 31505
傳 真:(02) 2862-4393
地 址:111 臺北市士林區華岡路 55 號中國文化大學生活應用科學系
E-mail:ASL.Conference.PCCU@gmail.com
中國文化大學生活應用科學系網站 http://crfals.pccu.edu.tw/
摘要投稿資料
論文主題領域(擇一) *
論文題目(中文)
*
論文題目(英文)
*
作者姓名(請依序列出,每位作者間,請以;分隔 ) *
作者服務機關/學校系所 (請依序列出 ,每位作者間,請以;分隔  
*
作者職稱 (請依序列出 ,每位作者間,請以;分隔  
*
通訊作者姓名 *
通訊作者服務機關/學校系所 *
通訊作者 Email *
通訊作者電話 *
通訊作者通訊地址 *
摘要(中英文皆可、限 600 - 800 字內) *
(無須按 enter 分行或分段)
關鍵字 *
資料確認、著作權歸屬聲明、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
通訊作者已詳細閱讀徵稿說明,並於投稿系統詳細填寫並確認,以上資料若有填寫錯誤之處,由作者自行負責,並應立即與主辦單位聯繫。
*
(確認後,請打勾)
Required
上述論文皆經全體作者同意,且內容未發表於其他刊物或抄襲他人作品,若有侵犯他人版權,由作者自行負責。
*
(確認後,請打勾)
Required
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聲明書: 

1. 中國文化大學(下稱本校)基於提供本活動各項通知服務、報名者身分確認、寄送本校或與本活動主題相關之資訊、活動訊息及本校內部管理使用等目的,本校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相關蒐集、處理及利用皆以尊重您的權益為基礎。另依據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之規定,本校應向您明確告知以下事項,包括:蒐集之目的,個人資料之類別,個人資料處理、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法,依個資法規定您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若您為未成年人,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聲明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後,方得使用本服務,但若您已接受本服務,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遵守以下所有規範。

本校基於前述之目的,將蒐集您的以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連絡資料與工作資料等。上述所蒐集之資料除法令或中央事業主管單位另有規定之保存期限外,以上開蒐集目的完成所需之期間為使用期間。上述所蒐集之資料利用地區以本國或經您授權得使用之地區為主,利用對象以本校以及本校完成蒐集特定目的之相關合作對象為主,使用方式以符合個資法之各項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蒐集、處理、利用、傳輸與保存等。

本校保有您的個人資料時,基於個資法之規定,您可透過書面/電子方式行使以下權利:

(一)查閱或請求閱覽本人之個人資料或請求製給個人資料複製本,惟本校依個資法第十四條之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請求補充或更正本人之個人資料,惟您應適當說明其原因及事實。

(三)向本校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本人之個人資料。惟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但書之規定,本校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本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若您所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屬本校辦理業務或作業所必須之資料,本校將可能無法執行必要之業務審核或作業。

您應確認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均屬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需變更者,應由您本人依本校之程序辦理更正。

2. 請至本校個人資料保護網站 http://pims.pccu.edu.tw 參閱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聲明書>校外活動。
*
(確認後,請打勾)
Required
備註
若因不可抗拒之突發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本研討會議程變更之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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