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全民運動會暨健美錦標賽
臺中市代表隊遴選組訓會議
(依據中市運全字第1130001104號函辦理)
【遴選辦法】
一、目的:響應全民運動,提昇健美運動人口,籌組臺中市代表隊參加113年全民運動會,並遴選參加本年度錦標賽之正式及儲備選手 (全民運動會、全國總統盃、臺中市議長盃、臺南市府城盃、嘉義市市長盃等)。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強森乳酪蛋糕、裕農農機廠有限公司
五、遴選時間:113年3月16日(星期六)上午09時00分起
六、遴選地點:青農股份有限公司 (臺中市工業區21路18號)
七、選訓委員會議:113年3月16日(星期六)上午08時00分至08時30分。
八、報到時間:113年3月16日(星期六)上午08時30分至09時00分止,逾時過磅報到以棄權論。
※報到須繳驗身分證正本,入選後再行繳交申請日期4/5以後之戶籍謄本正本,不符設籍規定者將取消其代表隊資格,名額依成績次序遞補
臺中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 (40755 臺中市工業區六路5號)
電話:04-2359-3123 傳真:04-2350-2820
十、選手資格:臺中市年滿16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全民運動會代表隊須設籍連續滿3年以上(110年7月5日以前設籍者),錦標賽代表隊不設年限。
十一、遴選項目:凡欲參加113年全民運動會、錦標賽健美代表隊者,皆需參加遴選,第一至五項為全民運動會項目,每人可跨項目參加遴選,依報名名額徵召或增列儲備選手
(一) 男子組傳統健美:60-、65、70、75、80、85、90、90+公斤級
(二) 男子組形體:166-、170、174、178、178+公分級
(三) 男子組古典形體:168-、171、175、180、180+公分級
(四) 女子組形體:163-、163+公分級
(五) 女子組比基尼:158-、162、166、172、172+公分級
(六) 青少年組傳統健美:不分級
(七) 壯年組傳統健美:45歲以上不分級
十二、本次遴選將安排大會攝影師進行活動紀錄,不對外核發攝影證,敬請見諒。
十三、選訓委員:由本委員會聘任之選訓委員擔任。
十四、遴選規則:報名時列舉兩年內參賽成績以資參考,採用最新國際健美比賽規則,依遴選成績進行正式及儲備選手排序。
十五、獎勵:臺中市代表隊選手參加組隊賽事,委員會將贊助報名費。
(一) 全民運動會:依據臺中市體育獎金發給要點第三點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由市政府頒發體育獎金。
(二) 年度錦標賽:須參加兩場以上指定賽事,積分獎勵如下 (限公開組),由委員會贊助頒發獎項。
男子傳統健美:年度積分前3名 (第1名12,000、第2名10,000、第3名8,000)
男子形體:年度積分前2名 (第1名12,000、第2名10,000)
男子古典形體:年度積分第1名 (第1名12,000)
女子形體:年度積分第1名 (第1名12,000)
女子比基尼:年度積分前2名 (第1名12,000、第2名10,000)
十六、懲罰:
(一) 入選正式隊員如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則由儲備選手依次遞補。
(二) 培訓期間若有違反運動員道德情事者,一經查出取消選手資格。
(三) 如有上述情況,選手須將在培訓期間委員會提供之所有補助退回不得異議(切結書另附)。
十七、附則:
(一) 選手必須穿著乾淨無不雅之健美比賽服裝,禁止穿短褲或內褲。
(二) 為維護場地清潔,選手當日禁用膚色劑、嬰兒油等油脂類塗抹劑,選訓委員制止無效後,取消遴選資格。
(三) 表現優異且具得牌潛力者,經選訓委員會同意得以徵召代表參賽。
(四) 本遴選辦法未盡事宜,大會得於遴選前隨時修正公佈之。
十八、保險:本項遴選舉辦期間場地之公共意外責任險由主辦單位負責辦理,個人請務必自行辦理其他必要之保險事宜。
十九、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填報名參加本遴選之個人資料,僅供113年度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二十、本遴選辦法報奉 臺中市體育總會、市政府運動局 核備後實施,修正亦同。
※因應疫情因素,參賽選手及觀眾請遵照配合大會防疫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