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敬請會員於110年10月14日(四)前填寫出席表單,以利後續出席人數彙整:
2.不克出席參加的會員,請填寫委託書(需附電子簽章)委託其他會員出席,於10/14(四)前回傳委託書電子檔至本會信箱:
contact@tpa-tw.org。若無法使用電子方式回傳,亦可將紙本委託書印出填寫後,於10/15(五)前寄達本會:10617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號臺大心理系南館S208。
3.每一會員僅能接受其他會員一人之委託。(註:委託書檔案附檔於此信件)。
4.依據本會組織章程第七條,本會會員具有發言權、表決權、提案權(需經會員五人連署)。
5.本會組織章程:
https://www.tpa-tw.org/cha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