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福島10週年前夕看核一廠燃料池危機論壇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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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福島10週年前夕看 核一廠燃料池危機 論壇

核一廠目前已於2018年12月5日除役,不再發電,但未停止運轉,因為2座反應爐和燃料池仍有3千多束廢核燃料無法移出,最長存放有四十多年,而且燃料池已漏水長達多年,這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事故等級」事件,而核二廠的2部機組,也有相同情況。

由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承包的核一廠乾式儲存場已經於2009年完工,尚未完成冷測試、熱測試,水土保計畫也未通過新北市核發執照,且經民間檢視,不符合美國核管會的審查作業標準,存在諸多風險,如使用設備、材料未達標準。這造成短期(3-5年)之內皆不可能執行,而迄今仍無解決跡象。

現況根據國際標準,燃料池燃料只能供10年移出2個反應爐的燃料,而至今40年,共有8爐廢核燃料,造成燃料池超過原設計、超載運轉,風險極大。延宕了40年沒有移出燃料池進行乾式或濕式儲存。除了造成燃料池核災無法承受的風險外,沒有移出就要持續編制人力與相關設備繼續運轉核電廠,理論上,一座核電廠發的電1/10要用於自身使用。

台灣核電廠年發電量為400億度電,不發電的核電廠一年光是用電就要40億度,即使1度電為2.5元成本,也要100億元的電費,還有人事、營運、維修等成本,亦不低於百億,每年合計至少200億。而後端營運基金(核電廠的棺材本)僅3200億元,只夠16年,如果核電廠除役無限期延宕,除了成本開支黑洞外,更大的危機是核電廠結構、系統、組件的老化,再加上興建核電廠時未考慮的山腳斷層、恆春斷層的巨大地震、海嘯風險,再加上台灣缺乏除役方面的人才、技術、資源,政府與民間更無除役期間核災的危機意識,最壞情境將使台灣亡國滅島。

台灣位於太平洋、歐亞、菲律賓板塊擠壓的斷層活火山帶上,再加上人口稠密,與週邊國家毗鄰,無論本島、外島,有人、無人,都沒有可讓廢核燃料存放超過百年之地,如發生事故,不僅台灣,週邊國家亦無法倖免於難。未來勢必運送到國外適合存放之地,今天必須未雨酬綢繆,不能因沒有最終處置場所,而無限保持現狀,必須有完善的短(3-5年)、中(5-10年)、長期(10-30年)的規劃和專案管理,責任有司,負責完成。

目前核一廠廢核燃料束之護套(95噸)、護箱(228噸)設施設計過於重大,不符合美國核管會的審查規範,且週邊道路、橋樑無法承重,也無超過50噸承載力的直升機,根本不可能移出。如此問題之原因根源於長期原能會非核能管制機構,下屬核研所承包台電乾貯計畫設計、規劃、執行工程,完全違反國際核安標準規定。

國際上處理使用過燃料棒方式有三種:1. 立即拆除移出、2. 封存、3. 石棺。第一種就現況而言,已不可行;應考慮2. 、3. 選項。

壹、主辦單位:
           立法委員陳椒樺國會辦公室
           立法委員洪申翰國會辦公室
           立法委員蔡壁如國會辦公室
           台灣公民參與協會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
          (邀請中)
貳、論壇日期:2021年3月10日上午09:30(記者會)10:00開始
參、論題地點:立法院群賢樓802
肆、論壇主持:立法委員、何宗勳  
伍、引 言 人:一、地震、海嘯對核電廠的衝擊
陳文山(台灣大學地質系教授)。
二、預警下個核災形成的假設
賀立維(核工專家)
三、核一、二廠的經驗談
李桂林(前核一、二廠儀器課技術員,輻射職災受害者)
四、國際輻射安全標準
方儉(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
陸、討論題綱
一、從311福島看台灣核一廠燃料池問題:肇因、風險與成本
二、從311福島看台灣核安的法規與政府組織再造和民間教育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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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廠的燃料池用了43年,已經超載裝了8個反應爐的廢核燃料,又在山腳斷層上,可能會發生燃料池核災,屆時比福島核災更嚴重,也超過車諾比核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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