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考試:入學後三年內(不含休學期間)須通過資格考試(考試次數不得超過(含)二次),未通過者,應令退學。考試科目:論文計劃審查及口試。論文審查口試委員人數須為校內外委員 3-5 位。通過資格考核審查後,得以稱之「國立中山大學生技醫藥研究所博士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