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票期間需為2022/08/10~2022/09/06,同一發票僅可登錄一次(若有重複登入者,以首次登入所填載之資料為準),僅具一次中獎資格,且不予重複中獎,中獎發票未顯示單筆購買「御茶園特上550ml系列」者、或非於指定通路「全家便利商店」購買者,視同無效,中獎者需妥善保管發票正本,以利查證兌獎,如未能出示有效發票證明(如發票正本遺失、未含產品明細、發票日期不符、非於指定通路購買等),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2.領獎需憑該中獎發票兌獎(兌獎消費者視同捨棄財政部公布統一發票當期奬項兌換之權利,絕無異議),請妥善保留中獎的發票。中獎者確認中獎後,需填寫中獎通知函上資料,並附上身分證正反影本及中獎發票正本;如為外籍人士,則需檢附有效護照之影本及中獎發票正本。
3.中獎者若為未滿20歲之人士,需檢附身分證正反影本、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若未滿20歲之中獎者無國民身分證,需提供中獎者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需為3個月內核發之版本);中獎者如為外籍人士,則需檢附有效護照影本及中獎發票正本。
4.本活動個人資料保護請參看:【個人資料告知及注意事項】
5.中獎需憑紙本發票(且非手寫開立發票),若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者,請與店家索取電子發票紙本正本,或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及交易明細以符合資格。 中獎發票如有任何損毀、複印、塗改或偽造,均以作廢論。
6.承上,持有電子發票紙本正本之消費者,只要紙本電子發票上的QR CODE能掃描出消費明細,且消費明細中有購買指定活動產品,並於活動指定的發票有效日期內購買,即符合抽獎資格。
7.中獎者需填妥中獎通知函上資料,並將「發票/消費明細/中獎通知函/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方式寄回「特上活動小組」(詳細寄件資訊將載於中獎通知函),若主辦單位未在「2022/09/20」日前收到「發票/消費明細/中獎通知函/身分證正反影本」(郵戳日期為憑),則視同中獎者主動放棄中獎資格。
8.若因中獎者登錄之e-mail阻擋中獎通知函、將中獎通知函歸類為垃圾信件…等非主辦單位可控原因,而使主辦單位無法於「2022/09/20」日前收到中獎者回寄之「發票/消費明細/中獎通知函/身分證正反影本」(郵戳日期為憑),則視同中獎者主動放棄中獎資格。
9.若資料有誤等任何原因,導致「2022/09/23」日前活動小組仍無法與中獎者取得聯繫,或中獎者無於時間內主動與活動小組完成聯繫,則視該中獎者自願放棄。
10.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舉凡中獎獎項年度累計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將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於次年度開立扣繳憑單寄送給中獎者。另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應自行負擔機會中獎所得稅,依法應預先扣繳10%稅金。因此,中獎者應將兌獎資料連同預繳稅金一併繳回,方得進行兌獎,拒繳交兌獎資料或稅金者,視同自願放棄中獎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