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於111年9/26(一)至10/21(五)17:00前完成開課申請程序(含補件),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程序
(一)線上登錄
請先於線上登錄申請資訊,並送交紙本申請件,才能完開課申請。
(二)紙本交件
1. 非學系服務學習課程開課申請表(111-2新版,見公告附件)
★教學助理TA聘用以高年級同學為優先。
★授課老師以電子簽章時,需檢附老師同意使用電子簽名之信件影本。
2. 課程企劃書
新開課者需繳交,無格式規定,但須符合本說明第三點之開課審核標準。
3. 開授6學期或開課超過3年者,視同新開課需提交課程企劃書,
並包含過去的執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