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梯次【臺北市建築物微型室內裝修簽署人員培訓講習】招生簡章暨報名表
委託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受託(主辦)單位:台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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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一、依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9年4月7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093158452號函「臺北市建築物微型室內裝修執行計畫」辦理。
二、依「臺北市建築物微型室內裝修執行計畫」所定,符合申請微型室內裝修之建築物,得檢附經微裝簽署人員簽章負責之室內裝修圖說及申請文件,向審查機構申請審查許可,並申領「室內裝修許可證」後,准予進行施工;工程完竣後,檢附經微裝簽署人員竣工查驗合格簽章負責之檢查表及其他應備文件,向審查機構申請竣工審查,經審核其申請文件齊全後,發給「室內裝修竣工證明」。
三、依前開計畫,微裝簽署人員:指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經參加培訓講習合格,領有「臺北市建築物微型室內裝修簽署人員證書」者。
 (一)領有本市室內裝修審查機構派任證書之審查人員。
 (二)開業建築師。
 (三)受聘於室內裝修業之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
 (四)受聘於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
     【微型室內裝修適用對象及條件請參閱「臺北市建築物微型室內裝修執行計畫」】

貳、目的
 一、依「臺北市建築物微型室內裝修執行計畫」,培訓微裝簽署人員。
 二、藉實施微裝簽署人員培訓講習,使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暨符合參加培訓講習者,修習室內裝修暨微型裝修相關法令課程,瞭解相關法令及政策宣導,提昇從業人員對公共安全及相關法規認知與強化專業素養。
三、經完成講習課程並取得培訓講習證明書者,得擔任臺北市建築物微型室內裝修簽章人員。
参、講習對象
 一、受聘於室內裝修業之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或施工技術人員。
二、受聘於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
肆、講習時間
第1-8梯109 年 9 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
上午8時30分報到,上午9時上課,每日課程7小時,合計14小時。
伍、講習地點
實踐大學推廣教育部-H棟6樓601視聽階梯教室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大直街70號)。
【主辦單位有權變更上課時間、地點,並於開課前7天通知】
陸、14小時課程規劃及內容、費用
一、14小時課程區分為二日,每日7小時。
二、每班人數100人。
三、上課梯次由本會安排,並於開課前30天前通知,各梯次報名截止日期為開課前25天(工作日)。
  【若當梯次上課人數不足,本會將通知順延梯次或合併開班授課】
四、14小時課程學雜費為新台幣3500元。
五、課程內容請參閱附件。
柒、取得結訓證明規定
一、報名講習人員需親自參訓,如有請人代理上課情事,即刻撤銷講習資格且不得要求退費,一年內不再受理講習報名。
二、每節課授課講師皆採隨機點名,同時要求當天簽到及簽退事宜。
三、每班於第一節上課前30分鐘報到,報到時請務必攜帶學員本人身分證及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正本繳驗,驗畢隨即發還本人。
四、學員每節上課均需確實簽到為主要審核條件,下列情況則不予核發結業證書:
(一)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該節視同曠課。
(二)參加講習課程,未全程(14小時)參訓者。
捌、簡章及報名表下載
報名請以GOOGLE表單報名並將紙本報名表寄至台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86號8樓)陳小姐收;官網下載招生簡章暨報名表。
http://www.taid.org.tw/down/download05
玖、報名方式
(一)親自報名 : 請至本會報名。(公會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二段286號8樓)
請攜帶下列資料:1.報名表2.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影本3.受聘公司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4.身份證影本5.最近2個月2吋脫帽相片(光面紙)2張,背面書寫姓名、6.現金或匯/繳款單影本、即期支票。
(二)通訊報名: (請完成線上報名表填寫暨回傳)
請將下列資料寄至本會:1.報名表2.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影本3.受聘公司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4.身份證影本5.最近2個月2吋脫帽相片(光面紙)2張,背面書寫姓名、6.匯/繳款單影本、即期支票。(請勿郵寄現金袋,以免遺失)本會收到資料後會電話通知,如寄出資料7天後,未接到本會聯繫電話,請主動聯繫本會。
(本講習承辦人:陳秘書,02-27356603,E MAIL: taid2868@ms16.hinet.net。)
拾、匯款方式(匯款後,請傳真匯款單或隨同報名表寄至公會)
一、通訊報名者可匯款或ATM轉帳繳費,匯款資料:
銀行:華泰銀行 和平分行 (ATM:102)
帳號:13-03-000009330
戶名:台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

二、親自報名者可繳交現金($3500)。
公會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86號8樓

三、講習退費規定:
(一)因人數不足而無法開課者,全額退費。開課日前21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全額退費;開課日前14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90%費用;開課日前7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70%費用;開課日前4至7日,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50%費用;開課日前3日內,不予辦理退費。
(二)活動當日因個人因素未到課,一律不退費。
拾壹、請假規定
若遇意外事故者,得於開課前一週提出請假申請文件,於下梯次補上課。
拾貳、講習時間如遇颱風、豪雨、地震等天災,均依照台北市政府公告停班、停課標準辦理,本會不另行通知。(補課方式及時間,本會另行通知學員)
聯絡窗口
台北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秘書處陳秘書
電話:02-2735-6603
傳真:02-2735-5704
Mail:taid2868@ms16.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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