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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台高級中學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教育部免學費補助調查表
一、本項補助係教育部為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減輕家長負擔之關懷措施。
二、符合申請者該項補助款將抵扣月費。各位家長請確實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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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別:入學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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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試入學
單獨招生入學。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5條第6項規定:經本校單獨招生管道入學之學生,就讀期間學費皆須自行負擔。
父親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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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身分證字號(例如. A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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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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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身分證字號(例如. A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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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類別
*
申請「免學費」補助:新臺幣24,423元。申請條件:1.家庭年所得在新臺幣148萬以下。2.由教育部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
申請私立學校學費「定額」補助:新臺幣6,623元。申請條件:1.家庭年所得「超過」新臺幣148萬以上。
不申請(已選擇其他補助或減免;例如:軍、公、教子女學費補助)
其他申請身分
*
原住民(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原則」辦理)
低收入戶(依據「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辦理)
中低收入戶(依據「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辦理)
家長為身心障礙人士(依據「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理」辦理)
學生為身心障礙學生(依據「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理」辦理)
特殊境遇家庭(依據「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辦理)
經濟弱勢學生(依據「高級中等學校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費用補助辦法」及「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費用作業要點」辦理)
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依據「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軍公教遺族與傷殘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基準及請領規定事項」辦理)
現役軍人子女(依據「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減免學費辦法」辦理)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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