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一.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財團法人印刷創新科技研究發展中心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中心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財團法人印刷創新科技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因執行108年度印刷數位化驅動再造輔導與推廣計畫,辦理審查會、講座、研討會、交流會、推廣活動、合作模式等業務需要,而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任職單位、姓名、連絡方式(公司電話號碼、分機、手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二. 本中心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本中心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三. 本中心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 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本中心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 本中心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產業之推廣、宣導及輔導、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之目的範圍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六.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中心行使之下列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請求刪除。
七. 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中心不負相關賠償
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中心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八.本中心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其他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本中心將會善盡監督之責。
九.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中心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知悉貴中心上述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貴中心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
三.本人同意貴中心提供本人之個人資料於108年度印刷數位化驅動再造輔導與推廣計畫允予參考、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