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說明:
1. 若演講者已接受其他單位全額補助,本系不支付演講費。
2. 依103年7月22日系務會議紀錄辦理,同仁個人邀請外學者來校演講,系上原則補助演講費,但車資及全額餐費請由個人管理費支出。
3. 依行政院「講座鐘點費支給表」和清華大學化工系107年3月份系務會議紀錄,本系校外人士演講費標準:國內專家每小時上限為2,000元、國外專家每小時上限為2,500元。避免2小時以上會扣稅,系上最多只補助5000元,若是有教授要提供更高的演講費,超出上述標準之經費需由個人管理費支付。系上補助每次不超過二小時。
★提送本表後,請填寫系辦公告附件"清華大學化工系國內外訪客到系演講申請表",印出申請表並附上文宣海報(A4即可),依申請流程辦理。簽准後始得申請經費。
★申請流程:本系主持人簽章→系辦(申請表+A4文宣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