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學校訂定校規是為了保障學生學習的權利,維持校園的安全和生活秩序。
42.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所以我可以在校園裡隨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43. 校園服務隊是學校裡為我們服務的團體。
44. 學校裡,只有老師教導我們,沒有其他人為我們服務。
45. 除了遵守校規,我也應該熱心服務其他同學。
46. 上學是我學習的權利,我可以想去學校才去,不想去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