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8.24】2022衛生福利政策專題討論會「主治醫師勞動權之保障」
1. 本次採實體與線上會議併軌,於8月23日(二)中午12:00 截止報名。
※因報名人數踴躍,本中心保有篩選報名人員之權利,將於8月23日(二)17:00寄發「會議登記成功通知」信件。
2.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寄信至中心信箱 hprc@tmu.edu.tw 或來電洽詢 (02)6638-2736 #12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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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uarantee of Labor Rights of Attending Physicians " Seminar  
Date: 24th August., 2022
Time: 10:00-12:00 AM
Venue: 20F Conference Room, TMU Dann Campus
議程 / Agenda
「主治醫師勞動權之保障」 說明 / Purpose of the Seminar  

憲法第十五條明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據此,隨著經濟發展,我國的勞動政策與法令也漸趨周延。勞動諸法中,以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最受關注,該法訂定最低勞動條件,以資百業遵行。惟,醫療保健服務之從業人員中,迄今仍將住院醫師以外之醫師(下稱主治醫師),歸屬為勞基法第三條第三項所定,因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本法確有窒礙難行之人員,成為極少數非屬勞基法適用對象之一。

主治醫師既不受勞基法之勞動條件保障,也未享有勞工退休保險之權益,再縱觀醫療法、醫師法等攸關醫師執業規範之法律,也僅見醫師之資格條件、業務內容、責任及消極性之懲處等規定。然,隨著健保、醫院評鑑、醫院管理制度及人力供需等環境變遷,相對於其他行業,醫師的勞動條件及社經地位實已今非昔比,過勞猝死、隨機外派、無故解聘等爭議事件,亦逐漸浮現。

衛生福利部為解決上揭受僱主治醫師與研修醫師之勞動權議題,曾研擬修正醫療法,增訂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專章,範圍涵蓋聘雇契約、服務年資、夜間職場安全、職災補償、退休金、醫療業務責任保險等事項。然,該修正草案迄今未見推進,恐與各權益關係人未能達成共識,最為關鍵。

有鑑於此,臺北醫學大學衛生福利政策研究中心,特以「主治醫師勞動權保障」為題,邀請關切此一議題之產、官、學、研專業人士,齊聚研商,期有助於匯集共識,早日落實全面性之醫師權益保障,共創優質醫療環境。

「主治醫師勞動權之保障」 參考討論題綱 / Potential Discussion Topic  
1.基於主治醫師對病人照顧之責任制,主治醫師之工時如何妥適規範?可否由主治醫師自主決定,或與醫院雙方合意約定,據以排除勞基法之限制?
2.若擬對主治醫師工時加以限制,有關主治醫師工時之採計方式,如何衡平各權益關係人之期待,達成受僱醫師最適勞動條件?
3.醫師法修正草案研擬增修之「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專章」,著重受僱醫師之勞動保護,保障事業單位權益之配套尚有不足,如何規範醫師之相對責任,使兩造調和兼顧,創造雙贏?
4.包括醫院評鑑在內,是否在課以醫院受監督之機制外,應導入獎勵措施(如:表揚保障醫師勞動權益卓有績效者)。
5.如何建立醫師勞動權益受損之申訴、調處及監督、檢查機制?
6.其他有關「保障主治醫師勞動權」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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