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學期教學助理(TA)申請:延長至111/8/19(五)以前申請。
Dear 同學:

111-1教學助理(TA)申請說明事項如以下,請同學詳閱:

1. 延長至111/8/19(五)以前完成申請,以便安排111-1學期助教工作。

2. 申請條件:
 (1)大二、大三同學僅能申請普通物理或普通物理實驗課程。
 (2)大四(含)以上,碩博士班同學所有課程助教皆可申請。

3. 普物課助教不需跟課,普物及普物實驗課以外課程之助教排定以必修課程為主,請務必選取所有你可以受安排的時段(不與個人修課時間或Grroup meeting時間衝突),以利作業。(「M」表示週一 ,「T」表示週二,「W」表示週三,「Th」表示週四,「F」表示週五)

4. [ 欲擔任助教之志願 ] 請至少填一個志願,最多可填五個志願;請盡量多填志願以增加助教排定之彈性。  

*5. 請擔任普通物理及普通物理實驗的助教務必配合操作考時段及筆試閱卷時段 (通常為周五晚上考試,週六改考卷)。

6. 請擔任普通物理實驗的助教務必每週出席助教實驗預做訓練,時間是每週五13:00-15:00。

7. 開學前一週將舉辦TA Meeting,日期確認後將會公告及E-mail給同學,請有申請擔任普物或普物實驗課程的同學務必出席參加。

8. 依據本系獎助學金核發作業須知規定,學期結束前,每位TA需填寫教學助理自評表。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分機61301。



物理系辦公室敬啟
Sign in to Google to save your progress. Learn more
學號 *
姓名 *
身分證字號 *
僅供投保用。
出生年月日 *
僅供投保用。
MM
/
DD
/
YYYY
手機 *
信箱 *
指導教授 *
若非專題生及研究生,指導教授請填寫"無"。
是否擔任本學期普物課程監考/批改考卷之工作人員 *
請有擔任普物及普物實驗的TA,務必配合監考及批改考卷時段。因目前尚未確認考試時間,日後將再公告及通知。
志願一 *
請務必選擇一門課程。(以下課程依實際上課時間為準)
志願二
請務必選擇一門課程。(以下課程依實際上課時間為準)
志願三
請務必選擇一門課程。(以下課程依實際上課時間為準)
志願四
請務必選擇一門課程。(以下課程依實際上課時間為準)
志願五
請務必選擇一門課程。(以下課程依實際上課時間為準)
備註
Submit
Clear form
Never submit passwords through Google Forms.
This content is neither created nor endorsed by Google. Report Abuse - Terms of Service - Privacy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