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預約)下班延時服務
※申請資格與限制※
  申請人應於【使用延時服務時間三天以前】申請預約以便為您安排時段。(不包括預約當天及例假日)
一、申請方式
  現場臨櫃申請:向櫃檯提出申請服務即可。
  電話方式申請:撥打服務專線 (03) 491-7647 #108。
  傳真方式申請:填妥申請表,並傳真至【(03) 493-5314】。
  線上方式申請:填妥本表單即可。
二、實施方式
  申請人申請預約貼心到府服務後,由本所承辦人員安排好【服務時段】,並以電話、傳真或是電子信箱的方式通知申請人,屆時本所專員將於該時段為您服務。
三、服務時段
  固定平日上班時段之下午17:00~18:00(得依案情需要調整預約服務時間至例假日)。
四、服務內容
  延伸下班時段服務時間,提供平日正常下班時段的民眾來所申辦地政業務。
五、取消預約
  倘若當事人想取消預約,請盡早來電告知本所承辦人員以便幫您取消預約。【電話:(03) 491-7647 #108】
※失約之情況發生※
  若已安排好服務時段,當事人因故無法依照約定之時使用服務之情況,請盡早來電告知以便服務可以給有需要的他人使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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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填寫
  本表單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僅作為中壢地政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法律諮詢視訊服務」服務使用,不會作為其他之用途。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的實施,請詳細閱讀本所依個資法第8條規定所為以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公務機關名稱:桃園市中壢地政事務所。
(二)蒐集之目的:基於本所服務使用相關資料以作為辦理業務之用。
(三)個人資料之類別:能確認辨識當事人者,包含姓名、電話、電子信箱等。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辦理業務處理期間。
  2.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電話、行動電話所得接收之地區。
  3.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所。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以GOOGLE表單、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利用個人資料。
(五)當事人依個資法行使之下列權力:
  得直接以書面或透過本所電子信箱(E-mail:use01.b@mail.tyland.gov.tw),依規定向本所就其個人資料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
(六)提供不正確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如當事人提供不正確個人資料之情形,恕無法提供當事人特定目的之相關服務。
申請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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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請輸入可聯絡到您的市話或手機號碼
電子信箱
請輸入可聯絡到您的E-mail
欲申辦地政業務的項目 *
可複選
Required
@本所聯絡資訊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地  址:桃園市中壢區松勇二街59號
電  話:(03) 491-7647 #153【總機】
電子信箱:use01.b@mail.tyland.gov.tw
感謝您使用本服務,若有任何疑問或是建議歡迎您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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