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 #撤回引渡惡法
// 背景//
特區政府因應2018年港人於台灣被殺害案件,倉卒硬推《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訂,允許引渡在港人士到中國內地受審,事件引起社會各界以致國際社會極大關注及迴響,早前民陣發起的大遊行有超過13萬人參與,社會各界包括專業團體及商會亦對修法表示憂慮。
政府以「司法互助」為由提出修法,表面上是處理港人在台被殺案件,然而台灣當局表示曾就事件多次接觸特區政府卻未獲回應,台灣陸委會早前亦表明,不接受港府以修訂逃犯條例為前題,移交台灣殺人案疑犯,可見大費周章修例並無助「彰顯公義」,反而帶來無窮隱憂。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4月26日在報章發表的文章上指修例目的是處理法律真空,必須先建立法律基礎。但何來的法律基礎?當初於1997草擬的《逃犯條例》不適用於內地,是基於兩地司法制度的落差,以及內地刑事司法制度缺乏人權保障而決定不予訂立的安排。
// 內地司法公平公正成疑//
22年後的今天,內地的刑事司法制度依然有欠完善︰近年內地多宗「被消失」、「被拍片認罪」事件,將政治犯變成刑事犯,也有自2015年起的「709追捕」,令律師成為被告,也有維權人士家屬被政治監控,如劉曉波之妻子劉霞自2010起被中央政府軟禁等事件。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及其成員國外交代表亦對修訂表示擔憂。條例一旦修訂,港人在內地恐怕無法得到《基本法》和《人權法案條例》的保障。
雖然政府不斷強調要雙方有相同的移交罪行類別才會移交,但對於過往中國內地行使「洩露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擾亂法庭秩序罪」等無理指控屢見不鮮 : 從2014年兩名政論雜誌創辦人王健民及咼中校被控「非法經營罪」及判刑、2015年香港銅鑼灣書店事件,可見中國政府慣以各種罪名起訴政治犯。逃犯條例一旦通過,香港人動輒得咎,隨時都要被引渡送中受審,無處可避。
// 嚴重破壞香港司法獨立//
現時香港政府建議修訂法例,移除條例的地理限制,同時把審議移交逃犯申請的權利轉交行政長官,並由香港法庭作最終決定,無法令人信服香港能免受「有中國特色的」司法體系對於港人或在港旅客之威脅。因香港法庭在審視引渡逃犯的申請時,只會審視中共政府所提交的文件和證供是否存在,無權決定真偽,即使被告指自己有證據,都需要轉交中國法庭處理,變相衝撃香港的司法獨立。
// 政府無視市民訴求 硬推修訂//
如此重大且影響深遠的修訂,政府只是安排了20天的公眾諮詢,亦無視及後在4月28日13萬人上街要求撤回惡法的訴求。現在政府更變本加厲,動議將修訂直接提交立法會大會,繞過法案委員會,於6月12日恢復二讀辯論,嚴重破壞立法會的程序公義;剝奪最資深議員主持選舉主席的法定職責亦無視議事規則。如此先例一開,等於架空立法會職能,後患無窮。大律師公會及多位社會人士亦曾就處理台灣案件提出其他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如「日落條款」、「港人港審」、「域外司法管轄權」、「賦予法庭實質審查權」、「賦予警方臨時拘留權」等,但特區政府置諸不理。
// 我們的訴求//
我們一群博愛醫院歷屆總理聯誼會梁省德中學的校友、學生及教職員強烈要求特區政府聽取民意,馬上撤回修訂,恪守法治,本著良心「真誠為香港」,不要做威脅港人安危,影響香港國際聲譽的事。我們亦促請政府個別處理港人在台被殺案件,不應草率修法。
香港人站出來,都是因為要保護我城多年來的自由和安全。在此呼籲大家參加 6月9日的大遊行,向強行修法說不﹗
* 此聲明並不代表「全體」博愛醫院歷屆總理聯誼會梁省德中學校友、學生及教職員之立場。惟香港有難,即使個體力量微少,也不能禁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