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時有一個姓陸名象先的人,他的父親是武則天時的宰相,所以自小受到家庭的薰陶,在青年時就氣度很大。在唐玄宗時,陸象先外放做益洲(今四川省)大督府長史,兼劍南道按察史。在任上,陸象先一直以寬大為懷,他的司馬(管軍事的官)韋抱貞向他說:
「望明公稍行杖罰以利威名,不然,恐怕下面的人怠惰而不知畏懼。」象先說:「你的話做為當政者的理論是可以的,但何必要用嚴刑來樹立威風、損人利己呢?這樣做恐怕不是仁慈的人該做的事。」
後來陸象先又在蒲洲做刺史,有個老百姓犯了罪,象先只責備了那個人幾句就算了。他的錄事(相當於秘書)說:「這樣的事應該判杖刑。」象先說:「人情都是差不多的,難道他不了解我說的話嗎?如果要用杖刑,應該從你開始。」
錄事只好悄悄退了下來。陸象先常常對人說:「天下本無事,只是庸人自擾之,因為這樣才將事情越弄越糟,只要在開始時態度冷靜,事情便簡單了。
陸象先的這幾句話,不但那些自找罪受的人是一服清涼劑,在立身處世上也是一條至理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