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美中心8樓及12樓會議室租用表格

會議室使用守則

  • ***請先Whatsapp 2520-0317 / 致電2520-0316 Jenny 查詢檔期***
  • 須由區職員/屬會會長/區委員會主席填妥此租用申請表格,並最遲於租用日前5個工作天交區辦事處審批。
  • 會議室只開放予進行獅子會會務及獅務之用。否則,申請者須事先向區總監提交詳細的活動資料,由總監審批,如獲批准,租用者需在基本租金以外再繳付150%附加費
  • 活動名稱及性質 (舉行的活動必須是申請者主辦及主持的活動,不得代他人/其他單位租場,如有違反,區會定必追究。)
  • 現屆區總監、區務會議、特別區務會議、分域聯席諮詢會議有權優先使用會議室
  • 區務會議、特別區務會議、分域聯席諮詢會議、區培訓 、區委員會活動、港澳獅子基金會議可獲豁免場租
  • 借用門匙:請於租用日當天/前一天於辦公時間內往東美中心辦事處取門匙;取門匙者必須為租場獅子會會長、或青獅會會長、區委員會主席本人,或由他們親自直接向區會辦事處指定的獅友或青獅
  • 交還門匙:使用後,即日交還鎖匙到東美中心辦事處。門匙只供租用者於租用時間內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 不得使用釘、強力膠紙或類似的工具懸掛或張貼物件於牆壁及傢俱
  • 保持枱椅、地毯、櫃、各樣陳設及傢具清潔及整齊
  • 嚴禁於會議室進行任何形式烹煮或翻熱食物
  • 使用會議室後,請關燈,熄冷氣,關閉租用器材的電源 (例如: 無線咪、屏幕等)方可離去
  • 會議室內的設施設備或租用之器材如有任何損壞/遺失,租用者需作出賠償
上述守則是希望會議室能保持在最佳的狀態供各屬會使用,如有違反,區會將會考慮追究及處分租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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