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勞健保加說明及個人是否提繳勞退金? *
一、 依健保署規定每週工作時數未滿12小時的受僱者,可以繼續在原投保單位加保,不在本校參加健保。系方擬採取不幫各位在校投保健保,以降低勞健保保費的支出。 二、 因獎勵金教學助理屬勞僱型兼任助理,系方都會幫您投保勞保,請注意下列各事項: 1. 系方將會從9月14日起投保勞保,並預計於工作結束當月最後一日自本校轉出。 2. 若您於學期中因故辭去TA工作,請於1週前告知系方,以利辦理勞保轉出手續。若您未於1週前告知,則當月延遲轉出勞保所衍生的費用,需自行負擔。 3. 有關勞保投保,本校將有雇主負擔的勞保保費、雇主固定提繳的6%勞退提撥,擔任教學助理的各位也會有以下保費的支出: (1) 勞保費個人負擔,將從您的每月薪資中扣除; (2) 勞退金個人提繳。此部分可以選擇是否提繳,若要提繳,可選擇提繳1%~6%,請問您是否要提繳勞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