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學校能更準確掌握教職員工及班級學生健康狀況, 請COVID-19 快篩陽性者協助填報表單,謝謝!
疾管署宣布自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再次宣導本校防疫措施依教育部公告4月17日起校園防疫新制;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年8月18日中市教體字第1120071212號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防疫措施,建議暫時不入校上班、上課,輕症「0+n自主健康管理」,即自主健康管理至篩檢陰性或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達5天(無需採檢)。
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學生及教職員工,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不到校上課上班,學生持就醫收據或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可請病假;中重症者:請「防疫隔離假」,並依醫師診斷之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業評量成績。
如學生有身體不適或快篩陰性仍有疑慮(確診第6日後),回歸學校請假規定辦理。若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者,建議可就醫看診並取得醫師證明,仍可請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業評量成績。
同學如有COVID19症狀者需要快篩試劑者可洽健康中心(請假回家,勿在校內快篩),班級消毒請至健康中心領取消毒用具進行環境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