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動眼球 關愛有禮」智能電話攝影比賽
參賽須知
1.截止繳交作品日期為2019年7月15日(一)。

2.參賽作品在指定日期以外(以郵戳日期為準)遞交恕不處理;所有參賽作品不設親身遞交,如有遺失、延誤、郵遞錯誤或欠郵資而未能如期成功遞交,參賽者須自行承擔風險及責任,一切與主辦機構無關。

3.完成報名即視為保證所有填寫和提供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若因提供之資料錯誤而無法聯絡,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並不另行通知。

4.若成功報名,主辦機構將發出「確認報名電郵」至填寫之電郵地址,並附上參賽編號,敬請留意。

5.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次攝影比賽之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機構保留修改之權利,任何更改皆以主辦機構網站公佈為準,並不另行通知。

6.所有參賽作品一經遞交,其版權全屬主辦機構擁有,參賽者須同意主辦機構進行任何展示、複印、複製、使用或修改其參賽作品,而主辦機構無須通知參賽者及向參賽者支付版權費用。

7.參賽作品及有關作品簡介不論獲獎與否,一律不予退還,請參賽者自行備份參賽作品。

8.參賽者須同意及接受,主辦機構以任何形式刊載、公開展示其作品,並將其作品製作成任何物品,例如上載至本會網站、社交平台和流動應用程式、刊登於出版物中、在公開展覽上公開展示、製作成各款紀念品等。

9.所有參賽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淫褻、暴力、不雅或影響社會風氣等內容;若有發現,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並不另行通知。

10.若參賽作品涉及惡意造成主辦機構包括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不作另行通知,並保留法律之追究權利。

11.每位參賽者最多只可遞交三份作品,其餘作廢。

12.參賽作品必須是未曾在任何比賽中獲獎,或從未公開發表的原創作品。如參賽作品曾提交參加其他比賽,參賽者須確定有關作品版權不屬於任何機構;如參賽作品產生任何版權或知識產權糾紛,須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一概與主辦機構無關。

13.所有參賽作品不可作任何品牌,產品或服務的推廣。

14.任何不恰當或不符合比賽主題和規格的參賽作品,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15.參賽作品如有侵犯包括但不限於他人知識版權、肖像權、名譽權、私隱權、著作權、商標權等,參賽者必須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與主辦機構無關,主辦機構亦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16.得獎者必須出席本次攝影比賽之頒獎典禮暨分享會(2019年10月28日10:30-12:30,地點香港青年協會大廈25樓)。未能出席頒獎典禮暨分享會者,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及決定是否予以補發,所有參賽者不得異議。

17.評審結果以評審委員之決定為準,參賽者必須遵從評審委員的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18.主辦機構保留本次攝影比賽之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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