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學習扶助作業要點。
二、彰化縣111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貳、注意事項:
一、研習時間:112年2月1日-3日。
二、研習人員:
擔任學習扶助方案之國小非現職教師(無教師證資格),包括儲備教師、大學生或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等,各場次計研習名額約100名。
三、研習地點:永靖國小
四、報名方式:請參加人員於報名期間至正式公告之網站報名,依報名時間順序及以下原則依序錄取,餘者列為候補依序通知遞補。
112.02.01-03錄取原則:以參加111年度彰化縣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且已完成報名程序者優先錄取,倘若未額滿,再依報名順序錄取其他已報名之符合資格者。
五、曾參加過此研習者,請勿重複報名同一科目,但歡迎報名其他尚未參加過之科目。(重複報名者恕不錄取! )
六、請老師們詳填以下資料,作為研習開課通知及製作研習證明與核發進修時數之用。
七、請於研習當日攜帶您的畢業證書正本或在學證明/學生證正本,以供報到時查驗。
八、報名時間:於111 年 12月 18日(星期日)上午 8 時開放報名, 111 年 12月24日截止。確定錄取者,統一於 111 年12 月26 日於永靖國小官網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