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園區為文化資產日式警察宿舍歷史建築群(非公園),需遵守入園規範。
2. 全園區嚴禁使用明火及設備,如發現使用明火、抽煙,經勸告不聽者,需立即撤攤並沒收攤費、並拒絕再次報名參加。
3. 本市集所提供之桌椅傘等設備需「自助」搬運,請正確愛惜使用,用畢歸位,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4. 本市集僅提供場地出租,申請者須自行為其商品加購相關意外責任險,如商品有任何問題,本市集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5. 拒絕:批發商品、侵權疑慮品、宣稱療效商品及仿冒品。
6. 入選者販售商品,須與報名內容相符,禁止沒有相關性的產品同桌合攤(例如販售食品類型不能兼賣飾品)。
7. 本市集有權依性質配置或臨時調動攤位位置。
8. 如攜帶孩童,需看顧孩童,勿放任在園區內奔跑追逐、丟擲石塊、爬樹...。
9. 主辦單位有權調整活動所有內容、持有所有審核標準與報名辦法之一切修改與取消資格權。
10. 桃園77藝文町保有活動最終解釋權。
11.因本市集屬小型,攤數不多 ,須審核通過方可入選,故報名後若未收到入選信 ,即代表未入選,如一次報名多場,可增加入選機會,感謝攤商報名本市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