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付款方式:
(1) 個別委託者提供樣品時即須繳付檢驗相關費用(請先至線上繳費系統填寫再繳費)(現金、即期支票或匯款,匯款時請註明委託單位名稱)。
(2) 團體委託單位由本中心開立收據並郵寄給委託人後,由委託人進行匯款或以即期支票寄至本中心,請於收到收據後一個月內繳清相關費用;若匯款,請註明收據單號或委託單位名稱,或將匯款單據傳真至本中心(03-8900212)。
(3) 有簽訂合約或檢驗報價單之委託單位,依據合約書或報價單規定辦理。
4.匯款資訊:(請擇一帳戶臨櫃匯款,繳費時應繳交檢驗費用總金額,請勿自行扣除郵資及手續費)
(1) 銀行:臺灣銀行花蓮分行;戶名:國立東華大學401專戶;帳號:018036071124。
(2) 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花蓮分行;戶名:國立東華大學404專戶;帳號:76008050021。因學校專戶非私人帳戶無法直接ATM轉帳,麻請直接匯款或至國立東華大學線上繳費系統申請ATM轉帳:https://web.ndhu.edu.tw/GA/onlinepay/pay.aspx特別說明:
因本中心並無專任行政人員,故行政業務皆由技術師兼任處理,由於技術師會以檢驗工作為優先任務,因此檢驗工作量大時,便無法同時即時處理行政事務,還請見諒;若有緊急行政事務需即時處理,可先電洽相關處室(例如、緊急之匯款問題請先電洽本校出納組03-890-6368詢問),謝謝。
5.結案與報告:不辦文掛號逕寄檢驗結果報告予指定收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