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潭美國小健康中心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潭美國小健康中心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於蒐集學生及監護人、親屬之個人資料時進行下列告知事項,請家長詳閱:
一、蒐集之目的:
基於學生緊急事件之需求,以備必要時能於第一時間內通知家長及親屬。
二、搜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1. 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2. 特徵類:(C011)個人描述;(C012)身體描述。
3. 家庭情形:(C021)家庭情形;(C023)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
4. 社會狀況:(C031)住家及設施;(C040)意外及其他事故及有關情形
5. 健康與其他類:(C111)健康紀錄。
上開資料類別詳細內容相關例釋請依代號參照法務部公告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三、個人資料之來源:
(一)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輔助人。
(二)各醫療院所。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方式:
(一)期間:因執行業務所必需及相關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
(二)利用方式及對象:
1.本校於蒐集之目的宣告之各項業務執行,包括因業務執行所必須進行之各項聯繫及通知。
2.利用於政府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其法定職掌請求提供時。
(三)地區: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
五、家長或監護人得就個人資料之提供行使之權力與方式;
1.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2.請求補充或更正。
3.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六、使用原則:相關資料僅限於學校內使用,不對外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