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同意個人資料提供
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 (以下簡稱本所) 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蒐集之目的與類別:本所因辦理112年度「餐飲業HACCP衛生評鑑評核人員教育訓練」,為聯繫及開立研習證明等相關業務之需求,必須取得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職業、聯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E-MAIL、居住或工作地址)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資料。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本所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2. 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本所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3. 本所將於蒐集之特定目的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之目的範圍內,合理利用你的個人資料。
三、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您得就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向本所行使下列權利:
1. 要求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所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 請求補充或更正個人資料。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但如係依法執行業務所必須者,不在此限。
4. 如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權益減損時,本所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四、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未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所將無法為您提供相關業務服務。
五、本所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其他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將善盡監督之責。
六、本同意書如有未盡事宜,本所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法規及其後修訂之規定辦理。
七、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所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八、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網路勾選填覆具有書面同意本所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之效果。且同意本所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1. 本人已充分知悉貴所上述告知事項。
2. 本人同意貴所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