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廠危險物品自主檢查回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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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檢視廠內是否有製造、加工或使用單一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之情形(細項如附表一)
*
  • 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達「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附表一之管制量以上,須依法進行網路申報。
  • 請以 「廠區範圍內」  危險物品使用之最大量,作為依據。
  • 如其中一項已達管制量須依規定進行網路申報。
未達
已達
一、氧化性固體達管制量以上
二、易燃固體達管制量以上
三、發火性液體、發火性固體及禁水性物質達管制量以上
四、易燃液體達管制量以上
五、自反應物質及有機過氧化物達管制量以上
六、氧化性液體達管制量以上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可燃性高壓氣體)
承上題,如單項危險物品皆未達管制量,請計算綜合管制指數是否大於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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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在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網進行申報 *
工廠名稱 *
工廠登記編號 *
(共8碼、非統一編號、不用輸入"-")
工廠負責人姓名 *
工廠電話 *
填表人姓名 *
填表人職稱
填表人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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