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師授課申請
1.依本校「雙師教學費用支給標準」,本系專任教師每學期申請雙師授課鐘點費由系業務費支付以新台幣6,000元為上限;講者之鐘點費於課後依行政程序請款逕撥付講師個人帳戶。
2.每學期每學期開學前1個月&開學後第10週以前提出申請,由系主任確認,另送系經費規劃與財產管理委員會議備查。
3.課後請提供活動相片2~3張(至少一張2位教師與學生合照)mail:chyong@gm.ntpu.edu.tw供系辦存檔。
4.如講者之專職為國外學校或機構(1)有台灣國籍,入境超過31天(須附證明),無須扣所得稅;入境未達31天扣所得稅6%。(2)無台灣國籍一律扣所得稅6%。(3)需檢附護照影本。
5.本表經107年3月7日系務會議訂定通過/112年5月30日、12月26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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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姓名 *
課程學制 *
課程名稱 *
課程校區 *
上課教室 *
講課日期 *
如為暫訂日期,請「其他」欄位註明(日期暫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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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例如: 10:10~12:00   
擬邀請學者專家姓名 *
擬邀請學者專家任職單位 *
擬邀請學者專家職稱 *
本次講授講題 *
本次課程擬支用鐘點費 *
如為內聘本校教職員,鐘點費另由助教依規定核算(亦請先勾選:以節數換算) / 單位:新台幣
其他
另由助教累計申請額度&剩餘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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