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申請第一、二、三類謄本
【提醒您】
1.申請人應於預約日前一工作日提出預約。

2.請您於接獲本所電話通知領件日起1週內(含假日)務必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應備文件正本」到所領取,倘因故無法到場者,務必請事先電話告知本所。

3.如逾申領期限尚未到所領取,且經本所電話催領之日起3日內仍未領取者,相關申領文件將依規定辦理作廢;次數達2次者,「本所得不受理同一申請人再次申請線上預約」。


※基本資料填寫
本表單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僅作為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線上預約申請「第一、二、三類謄本」服務使用,不會作為其他用途。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
為配合政府「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的實施,請詳細閱讀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依個資法第8條規定所為以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機關名稱: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
(二)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為本所自訂之GOOGLE表單,向民眾蒐集相關資料以作為辦理業務之用。
(三)個人資料之來源:直接取得。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辨識個人者,包含姓名、電話、E-MAIL等。
(五)個人資料利用:
1.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辦理業務處理期間。
2.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臺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電話、行動電話所得接收之地區。
3.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所。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以google表單、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利用個人資料。
(六)民眾得直接以書面或透過本所電子信箱(E-mail:Daxi3874211@mail.tyland.gov.tw),依個資法規定向本所就其個人資料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
(七)不提供正確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若您不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所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服務。

下列    * 表示必填問題
Sign in to Google to save your progress. Learn more
申請人姓名(即所有權人姓名)
(請填寫真實姓名)
*
申請人統一編號(即所有權人姓名)
(請填寫正確的統一編號)
*
代理人姓名
如為代理人代為申請,請填寫代理人姓名;如為本人申請,則免填。
代理人統一編號
如為代理人代為申請,請填寫代理人統一編號;如為本人申請,則免填。
聯絡電話
電話請保持暢通,本所將與您電話確認。
*
聯絡電話2
建議您留下第2支備用聯絡電話。
Email
建議您留下電子郵件信箱,送出申請後會主動通知您。
第一類謄本申請人適用款項
*
第二類謄本申請人適用款項 *
第三類謄本申請人適用款項
*
申請標的之縣市/行政區 *
申請標的(地段以及地號或建號,舉例:大溪區武嶺段33地號、大溪區武嶺段599建號,如申請多筆請依、分隔)。 *
應備文件傳送方式
Clear selection
※申請須知
1、申請資格:
  (1)第一類申請人資格:登記名義人或其他依法令得申請者。
(2)第二類申請人資格:任何人。
(3)第三類申請人資格:登記名義人或具有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之利害關係人。
2、線上填寫之申請表單,如未填寫聯絡電話或無法聯繫時,本所得不予受理。申請人須透過以下方法傳送應備文件影本俾利預審後先行產製。
 (1)本所電子郵件 :Daxi3874211@mail.tyland.gov.tw
 (2)本所傳真 :(03)3873670
3、表單送出後,本所承辦人將以電話聯繫申請人。
4、本所於辦理完畢後,將與申請人確認領件日期,申請人按領件日期至本所領取,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及相關應備文件正本供本所人員核對,且依規定繳納規費
5.聯絡電話:(03)3874211  分機108或112
Submit
Clear form
Never submit passwords through Google Forms.
This content is neither created nor endorsed by Google. Report Abuse - Terms of Service - Privacy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