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自規劃5年內(111學年~115學年)逐年完成各校教師完成8小時(有教師證)及18小時(沒有教師證)的師資培育課程資格。
請各校承辦學習扶助計畫師長盤點各校目前學習扶助師資培育情形,請於
112.12.29(五)下班前完成本調查表,以利學習扶助資源中心進行爾後規劃作業,謝謝!
*盤點重要提醒:
(一)109年以前受訓過教師皆都需要重新參與師資培育課程《需依最新國教署課程架構辦理》;109年以後參加過師資培育課程者,近年內無需再受訓。
(二)已完成學扶師資培育課程資格之查證
1.8小時師資培育課程(有教師證教師):請從<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查詢研習時數。
2.18小時師資培育課程(無教師證教師):請該教師提供109年後之研習證書。
3.若是永齡基金會課輔教師研習課程內容與國教署國民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教學人員研習所列課程主題(含學習扶助之目的與推動機制、低成就學生心理特質、學習動機及教學經營實務案例、科技化評量系統測驗結果應用、分科學習發展、教材教法與教學策略)相符者,研習時數需合計達19小時。
(三)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嘉義縣學習扶助資源中心陳慧如小姐:05-2531083。
感謝大家配合!
嘉義縣學習扶助資源中心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