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注意事項:
一、設籍本市,家有年齡3~5歲之幼兒(民國105年9月2日至民國108年9月1日出生)皆可登記。
二、若有缺額,以符合優先入園順位1~4條件者,及5、4、3歲順序遞補為原則。
順位一: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父母或監護人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順位二:經直轄市、縣(市)社政主管機關安置於本市之幼兒。
順位三:危機家庭幼兒。
順位四:兄弟姊妹為身心障礙且就讀同一幼兒園。
三、若有同齡符合條件者,將進行通知,並由園方統一抽籤。
*有任何問題請於下午1:30~4:30間撥打幼兒園電話27095010轉509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