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蒐集個人資料類別:
1. 識別類:C001識別個人者。
四、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利用期間:於本處活動期間或相關規定保存期限內。
利用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
利用對象:教務處。
利用方式:以電子資料、紙本文件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利用方式。
五、個人資料之權利及權益
1. 您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請求查閱、補充、更正、製給複製本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請求刪除等權利,相關請求請洽本校教務處服務電話及電子信箱。
2. 如您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將影響本處對您提供之學員服務及其完整性,因而影響個人權益時,本處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3. 本處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如您未提供所需資料,或有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您將無法參與本處講座與活動,可能影響個人權益部分請自行負責。
4. 本處對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及保護,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辦理,在所提供的業務範圍內或依法得為交互運用之規範下進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會將其作為超出蒐集之目的以外之利用。
六、本處保留隨時修改本聲明的權利,修改後的條款將通知傳送到您報名填寫之電子郵件地址,或於本處網站上公告,並自公佈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