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衛生守則暨危害告知
1.0目的:
      為維護教職員工生身體健康與安全,實驗室應遵守本安全衛生守則,以免發生意外,特訂定此守則。
2.0 範圍:
       全校各實驗場所。
3.0 權責/任務:
3.1 實驗場所負責人:應負該實驗場所環保安全衛生之管理之責。
3.2 實驗課任課老師:應負該任實驗課之實驗安全衛生管理之責

本守則之未盡事宜,學生需依授課教師及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規定辦理。

任課老師於學前開始時第一週必須針對授課學生,實施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宣導及訓練,並應告知學生本規則,讓學生充分瞭解,且對該實驗課應注意安全事項必須向學生說明與告知,且應於實驗課前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完後應填寫本表,送環安組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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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姓名 *
填表人單位或科系 *
填表人學號或員工編號 *
填表人連絡電話 *
進入實驗(實習)室前需詳讀本守則之規定;並遵守本守則之規定。 *
非上實驗課時間未經管理人員許可,禁止進入實驗室。 *
實驗課上課時間未經授課教師許可,禁止攜伴進入實驗室。 *
實驗室內禁止吸煙、飲食、喧嘩、嬉戲或其他妨礙實驗或影響安全之行為。 *
實驗室內禁止穿拖鞋、涼鞋、短褲(裙)及戴隱形眼鏡(務必加戴安全眼鏡)。 *
實驗操作時必須穿著實驗衣、包覆式鞋子。 *
實驗前需了解滅火器、消防設備、沖身洗眼器等使用方法及位置。 *
實驗操作前必須將實驗步驟與相關注意事項詳細研讀。 *
操作實驗必須在指定的桌次與位置進行,操作儀器設備時,必須依照安全作業標準規定操作。 *
操作發揮性有機溶劑及危害藥品時必需在指定之排煙裝置中進行。 *
試管加熱或反應中不可將管口朝向自己或他人之身體。 *
禁止用嘴吸取或口嚐任何試液與藥品,或與皮膚直接接觸。 *
操作高溫、高腐蝕性、與毒性實驗時,須戴安全眼鏡及防護手套或其他防護具。 *
配置化學藥品時必須分類標示清楚,並分別儲存。 *
使用後之廢液與廢棄物應倒入指定收集容器中,嚴禁倒入水槽或一般垃圾桶,並應依規定分類棄置。 *
實驗室內不可進行非實驗項目的任何測試。 *
實驗完畢需清潔桌面、水槽以及地板四周。 *
實驗完畢需歸還所有器材與藥品,須排列整齊,禁止攜出實驗室。 *
實驗完畢需關閉所有儀器電源與水龍頭等開關。 *
在實驗(實習)室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有身體不適時需儘快報告任課教師。 *
應依規定歸還儀器、藥品、清理實驗室、關閉門窗、檢查所有開關,並依授課教師檢查認可後方可離開。 *
發生災害時,請依照中華科技大學緊急應變計畫實驗室逃生流程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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