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間有許多禪修課程,強調透過獨特修煉方式與途徑,達到身心靈的成長與突破。
許多人也因為五花八門的修習方式感到迷惑,
為此,十方禪林文教基金會與華梵大學東方人文思想研究所合作,共同推出「天台止觀專題」碩士 學分班。
聘請 熊 琬 教授教授,讓學員可以透過兼具理論、實務與驗證的修行途徑,透過「天台止觀」來修習禪定。
為了讓學員在禪學上,能夠有真正的認知與體驗,熊教授將透過竹筒功來協助學員讓身體筋骨柔軟,進一步改善氣脈狀況,再搭配飲食的調理,繼之禪定的修習方式,讓學員更容易透過禪修獲得利益。
●開設課程:天台止觀專題
●授課教師:熊 琬 教授
●開課日期:2021年10月17日(星期日)。
上課日期:10/17、10/24、10/31、11/14、11/21、11/28、12/12、12/19、12/26
●上課時間:下午1點00分開始,到下午4點整。
●課程學分:2學分
●學分生須寫報告,旁聽生不須寫報告
1.課程大綱:
1-1.課程宗旨與目標:
《小止觀》(修習坐禪坐禪法要)、《六妙門》(不定止觀)、《禪波羅蜜經》(漸次止觀)、《摩訶止觀》(圓頓止觀):
1-1-1.小止觀:止觀,即定慧,曰寂照,同出異名。諸佛修證不出止觀之門。
《小止觀》乃大部之梗概,入道之樞機。與《禪門要略》同為禪門修證要略。
1-1-2.不定止觀:即六妙門(數、隨、止、觀、還、淨):不定者,無別階位,約前漸後頓,更前更後,互前更後,…或息觀為止,或照止為觀,故名不定止觀。
1-1-3.漸次止觀:即《釋禪波羅密次第法門》
1-1-4.圓頓止觀:即《摩訶止觀》。
1-2.課程教學方式:
1-2-1.講授式:
1.注意修習止觀的重要與意義。
2.止觀的理論與原則。
3.介紹修習止觀的次第與方法。
4.實際運作止觀的方式、借收解行並進之妙。
1-2-2.啓發式:
1.以現代科學的角度看止觀
2.以佛法的角度探討止觀。
3.借多元的角度(瑜珈、中醫理論、密宗、氣功等)
1-2-3.實際操作:具有以上基礎後,為增加參與感,並且得到實際運作體會之效。
1-2-4.各日主題:10/17、10/24、10/31、11/14、11/21、11/28、12/12、12/19、12/26
1.天台止觀的背景與意義:超越生死的奧秘、靜坐的科學、醫學與心靈之旅
2.從《修習止觀坐禪法要》:正修行至六根門修止觀至《六妙門》
3.六妙門(一) :歷別六妙門、次第相生六妙門,隨便宜六妙門、隨對治六妙門
4.六妙門(三):圓觀六妙門,證相六妙門
5.有漏禪法:四禪八定
6.《釋禪般羅蜜次第法門》:世間禪(四禪)、亦世間亦出世間禪(六妙門)、出世間禪(觀禪、鍊禪:九次第定、薰禪、修禪)、非世間非出世間禪(一)
7.《釋禪般羅蜜次第法門》:世間禪(四禪)、亦世間亦出世間禪(六妙門)、出世間禪(觀禪、鍊禪:九次第定、薰禪、修禪)、非世間非出世間禪(二)
8.簡介《摩訶止觀》--發真正菩提心
9.小組報告
1-3.課程評量方式:
課堂表現 50%,期中期末報告50%
1-4.課程教科書與參考書:
1-4-1.教科書:
1.修習止觀坐禪法要
2.自編講義
1-4-2參考書單:
1.《修習坐禪坐禪法要講述》智顗述 寶靜法師講佛陀教育基金會
2.《天台童蒙止觀編列表》 同上
3.《小止觀表解》 華梵大學出版部
4.《六妙表解》同上
5.《釋禪波羅蜜表解》 同上
6.《摩訶止觀表解》 同上
2.報名須知事項:
2-1.報名資格:
須具備我國教育部報考碩士班資格或同等學歷資格。
2-2.開課標準:
學分生須達 15 位,方得開課。
3.收費標準:
3-1. 學分生報名費:
新台幣 500 元整(華梵舊生免繳,須出示相關之證明)。
3-2. 學分生註冊費:
新台幣 5800 元整(每學分新台幣 2900 元整,共 2 學分)。
3-3. 旁聽生:
新台幣 2000 元整。
3-4. 匯款帳戶:
銀行:國泰世華銀行(013) 東門分行
帳戶名稱:財團法人十方禪林文教基金會
帳號:032039029196
4.學分認證及抵免方式:
4-1.學分班學員修課符合授課教師評成績及格者(及格分數為 70 分),由華梵大學推廣教育處彙整成績冊核對無誤後,據以核發學分證明書(背面登錄有修習課程、學分數及成績)。
4-2.學分班學員經入學考試通過錄取後,得依華梵大學學分抵免辦法之相關規定,申請抵免所修學 分。
5.學費匯款資訊:
銀行:國泰世華銀行(013) 東門分行
帳戶名稱:財團法人十方禪林文教基金會
帳號:032039029196
課程資訊諮詢方式:
十方禪林文教基金會:
石少庠 老師:0919-173-597
朱金銘 專案經理:0933168349
十方禪林文教基金會:02-2392-3100
email:
info@tdbc.org.tw華梵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林恆立主任(02)2663-2102 分機 3701
開課單位保留調整本學分班課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