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 第2學期 第2次 英文會考 報名表
報名時間:113年04月15日(一) 至113年05月19日(日)
報名結果:113年05月22日(三) 公告於通識教育中心網站
測驗時間:113年05月29日 (三) 18:00 ~ 19:30
測驗地點:英才校區(待報名截止後另行公布教室)
成績公布:113年06月05日 (三) 公告於通識教育中心網站
聯絡電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04-22183643
聯絡信箱:ashley93@mail.ntcu.edu.tw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
備註:
1. 未通過各系訂定語文門檻規定之本校大二至大四生,以大四應屆畢業生為優先。
2. 各系自訂外國語言基本能力標準一覽表:http://ge.ntcu.edu.tw/tables_dl.php?pg=1&t=8
3. 請準時到考。取消報名請致電或來信告知承辦人,無故缺考者,禁考英文會考1次。
4. 請遵守考場規則:
△ 測驗必備之應試用品:學生證(或身分證、健保卡、駕照)、2B鉛筆及橡皮擦。
△ 考試期間請將學生證放置桌面以供檢查。
△ 測驗期間非應試用品需放置於監試人員指定之位置(如教室前後方)。請勿攜帶貴重物品,若遺失,恕不負保管、賠償之責。
△ 電子設備及電子穿戴裝置(包含行動電話、智慧型手錶、智慧型手環、智慧型眼鏡...等)均不得攜帶至座位,必須關閉電源並放置於監試人員指定之位置,測驗開始後至監試人員宣布離開試場前皆不得發出任何聲響(包含震動)。違者成績不予計分。
△ 請於測驗開始前10分鐘抵達應試教室,依座位表上之座位代碼就座。測驗開始後20分鐘即不得入場,尚未入場者視同自行放棄。
△ 測驗時於答案卡上,僅限填寫考生基本資料及劃記答案於答案欄位,不得再加註其它任何記號。否則以違規論,成績不予計分。
△ 測驗時在試題本外其他物品上抄寫題目、答案、劃線或作任何記號,傳遞、夾帶或左顧右盼、意圖窺視、相互交談、抄襲他人答案或自誦答案等行為,皆屬違規,成績不予計分。
△ 監試人員宣布測驗結束時應立即停筆,在原位靜候監試人員收卷、清點全部試題本及答案卡,宣布離場後始可離開。宣布離場前,不得再有提筆之動作,否則以違規論,成績不予計分。
△ 請人代考者,連同代考者,成績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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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名稱可參考網頁 https://ecs.ntcu.edu.tw/pub/TchSchedule_Search.aspx 如:美四甲、國企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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