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110年度第二次新進志工召募辦法
一、召募對象:
(一) 18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具高度服務熱忱,樂於與人群互動。
(二) 對客家文化志願服務有興趣,配合度高且願意提供服務時間者。
(三) 具團隊精神,願與其他志工分工合作完成勤務者。
(四) 服務期間至少可達1年以上者。

二、服務地點:(六選一)
(一)新召募園區館舍
        1.北區客家會館(桃園市八德區長崁頂路50號、60號)
        2.臺灣客家茶文化館(桃園市龍潭區高原路底,鄰近小人國)
        3.海螺文化體驗園區(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安漁港北岸)
        4.1895乙未保台紀念公園(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路與育達路二段交叉路口)
 (二)既有園區館舍
       1.客家文化館(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2.鍾肇政文學生活園區(桃園市龍潭區東龍路196號及南龍路3-11號及南龍路15-17號)
三、服務內容:
(一)協助園區館舍值班、活動人力支援。
(二)參訪遊客諮詢、引導服務及支援園區館舍導覽解說。
(三)志工隊行政文書事務處理。
四、服務時間:
(一) 館舍輪值時間:星期二至星期日「上午9:00-下午13:00」、「下午13:00-17:00」兩個班次時段。
(二) 導覽解說服務採預約制,視導覽申請排定服務時間。
(三)行政文書事務,得另訂辦理時間。
五、報名方式:
有意願報名者請上網報名https://forms.gle/fJqe1i1HuaqupD5s8,或至客家文化館遊客服務中心、鍾肇政文學生活園區索取紙本報名表填寫,填妥報名表後(詳如附表),可email、郵寄、親送、傳真至客家事務局營運管理科或請本局志工隊轉交,地址:325018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傳真:03-4896778,電話:03-4096682#5001張先生,信箱:10016892@mail.tycg.gov.tw。另請於傳真或寄出後來電確認,以免遺漏。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2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七、召募流程
(一)書面審核合格者,預定111年1月21日後各別通知面試時間,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面試後錄取者,無志願服務紀錄冊者須於臺北E大網站線上完成6小時之志工基礎訓練課程,完成後於網站下載列印結業證書繳交本局;面試錄取者並需全程參與本局安排之志工特殊教育訓練課程,課程時間另行通知。
(三)新進志工須參與實習訓練3個月(3個月內至少排班5次) 實習期間並享有志工意外保險;實習訓練期間符合規定者,期滿經本局志工隊幹部會議審核通過後始為正式志工,並得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及志願服務證,且享有志工意外保險、誤餐費、交通費及導覽費補助和參訪等福利。

八、本局保留修改徵選方式及召募需求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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