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斗六高中110-2第一次段考後通勤生報名晚自習調查表
一、本校提供樂群樓二樓自習區,開放通勤生申請晚自習。同學報名晚自習,須先完成網路登記並填報每週固定出席天數(每週至少兩天),才能領取家長同意書。家長同意書逾時未繳交者,視同放棄。

二、同意書帶回經家長簽名後在規定時間內繳回,始得以註記繳交序號,並依先後順序劃定晚自習座位。完成報名且劃位成功的同學名單,將於4月6日(三)公告於學校首頁,請自行上網查看。

三、如樂群樓二樓自習區座位不敷使用,基於校內資源有效利用以及夜間校園安全的考量,將評估報名人數,另規劃合適的教室空間使用。被安排在教學區教室自習的同學,請依校方人員所提供的座位表入座。

四、本次報名的同學自4/7(四)開始參加自習,晚自習教室開放時間為週一至週五18:10-21:30。假日(含週休二日)以及每次段考的最後一天不實施晚自習。若因天候、場地不便或特殊節日暫停實施晚自習,將事先公告於學校網頁,請家長或同學自行查看,恕不再個別通知。

五、如同學要固定19:20進教室自習,目前僅開放校隊練習同學申請。其他因特殊原因臨時要在19:20進教室晚自習的同學,請依照晚自習請假規定辦理。

六、同學晚自習如因故晚到或無法出席,請假方式必須由家長於上課日的13:00~18:00來電請假。晚自習點名時,無故未到、未依規定請假者,記違規一次。本學期晚自習請假次數上限為7次,超過7次者,無條件退出本學期晚自習。(請假電話:0966-586455)

七、晚自習期間,凡綜合違規累計達二次者(如未依規定請假、無故未到、擅自換位、遲到、早退、使用手機、飲食(可喝水或飲料)、未確實戴口罩、在自習室內討論、聊天喧嘩、影響他人等),將電話知會家長。綜合違規達三次者,則通知家長,並退出本學期晚自習。違規事實情節重大者,如欺騙、造假請假事實,立即取消自習資格,餘違規情節重大項目由校方討論審視認定。

八、晚自習腳踏車停放,除了停放在美育館旁的車棚外,亦可沿著圖書館牆邊整齊停放。任意於校園內違規停放者,將暫時移至他處保管並記違規一次。

九、為確保晚自習同學權益,並留給晚自習同學良好的讀書環境,未經申請請勿擅自到校自習,一經查獲或檢舉則實施愛校服務乙次,欲到校自習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十、晚自習結束時,請在21:40前將環境清理乾淨,收拾好個人物品返家。教室門窗及電源也應確實關閉,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並依校規懲處。
Sign in to Google to save your progress. Learn more
是否同意配合校內晚自習各項規範要求? *
Next
Clear form
Never submit passwords through Google Forms.
This content is neither created nor endorsed by Google. Report Abuse - Terms of Service - Privacy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