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須知
1. 本園區為歷史建築,嚴禁使用明火及設備,如發現使用明火,須立即撤攤並沒收攤費。
2. 本市集所提供之桌椅傘等設備請愛惜使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3. 本市集僅提供場地出租,申請者須自行為其商品加購相關意外責任險,如商品有任何問題,本市集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4. 拒絕:批發商品、侵權疑慮品、宣稱療效商品及仿冒品。
5. 入選者販售商品,須與報名內容相符,禁止合攤。
6. 本市集有權依性質配置或臨時調動攤位位置。
7. 主辦單位有權調整活動所有內容、持有所有審核標準與報名辦法之一切修改與取消資格權。
8. 桃園77藝文町保有活動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