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20(星期日)-HuSPAT研究倫理研討會暨會員大會 報名表
※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以下簡稱本會)因活動需要向您蒐集必要的個人資料,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告知下列事項,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之前,請詳閱下列個人資料保護告知事項,以維護您的權益,感謝您的配合!
一、機關名稱:台灣受試者保護協會
二、蒐集之目的
1. 為辦理活動之相關作業(例如:準備簽到簿、製作上課證明、寄送課程相關通知),以及其他本會為活動行政業務所必需者。
2. 發送本次活動相關訊息。
3. 為達成前述目的所進行之內部業務統計分析/研究或資訊/資料庫管理作業。
三、個人資料之類別
基於上述目的,本會收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包括(但不限於)您的中文姓名、電子郵件信箱、聯絡電話、身分/職業類別、任職機構名稱、以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身分之個人資料。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您的個人資料僅於前述特定目的範圍內加以利用,並將保存至您向本會請求刪除或停止利用您的個人資料為止。
2. 個人資料之利用地區:本會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3. 個人資料之利用對象:僅本會有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4. 個人資料之利用方式:本會將秉持合理、誠實、信用合目的內之方法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您就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以下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
限制之: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但依個資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會得拒絕您的請求:
1. 妨害國家安全、外交及軍事機密、整體經濟利益或其他國家重大利益。
2. 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
3. 妨害本會或第三人之重大利益。
此外,本會蒐集您個人資料之目的消失時,若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需,本會仍將繼續保存您的個人資料。若本會不再需要您的個人資料執行任何職務或業務時,屆時將依標準作業程序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六、若您不願意提供本次活動報名所需、真實且完整的個人資料,可能將影響您本次活動接收相關訊息之權益,本會亦將無法提供任何相關之後續服務,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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