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言厲色
       「疾言厲色」原作「疾言遽色」。後漢書裡記載了漢朝時代,一個名叫劉寬的官員的事蹟。
       有一天,劉寬騎著牛在路上走,有人將他的牛誤認為自己走失的牛,要他歸還。劉寬二話不說,將牛給了那個人,自己下來走路回家。過了幾天,那人找到自己真正走失的牛,才發現自己認錯牛了,將牛還給劉寬,並向他謝罪。劉寬不但不怪罪,反而說:「牛都長得差不多,難免會認錯,更何況您又還給我,有什麼好謝罪的呢?」這件事讓人稱頌不已。
        劉寬當官後,對待下屬也相當寬容。如有犯錯,也只用草鞭打,目的只是在處罰,而不傷人,有好的成績也歸功於下屬。出巡地方時,常與當地文人討論經義,與地方父老閒話家常,並訓勉少年做人處事的道理,使地方人士都受到他的影響而感化。由於他這種寬厚穩重的性格,使他即使面對急迫的事,也都不會因慌張而大聲說話。
        後漢書裡用「未嘗疾言遽色」,來表示劉寬處事一直相當穩重。後來「疾言厲色」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表示言語急迫,神色嚴厲,形容人發怒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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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文中可知,劉寬為何不會因為自己的牛被牽走而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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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哪一個詞語不適合形容劉寬出巡地方時與地方百姓互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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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據本文,劉寬的事蹟不包含下列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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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列句子,何者最適合填入「疾言厲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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