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申請使用學校場地,不得為營業行為。
2.登記者於抽籤後中籤取得使用權後,即為申請書之申請人,不得變更為其他申請人。要以何名義申請登記,請審慎評估,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者,若中籤取得使用權後,不得變更為以公司名義申請,以公司名義申請登記者,若中籤取得使用權後,不得變更為以個人名義申請。
3.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者,中籤後相關收費、退款等後續事宜,均針對個人進行;以公司名義申請登記者,中籤後相關申請文件需加蓋公司大小章,相關收費、退款等後續事宜,均針對公司進行,請確認有公司名義之帳戶可接受退款,以免損及權益。
4.本校有1面籃球場,9個時段可供租借使用。每個時段為2小時,收費新臺幣1,396元(含照明費),場地租借使用保證金新臺幣5,000元。同一時段有數人登記租借使用者,以抽籤決定,登記者於1個時段中籤後,不得再參與其他時段抽籤。
5.本次場地租借抽籤作業因COVID-19疫情關係,不開放現場抽籤,由本校總務處辦理線上抽籤後,於本校官網上公告。
6.中籤之登記者即取得112年場地長期租借使用權利,可優先續租至112年12月31日止,之後再行通知中籤之登記者按季填寫申請書及繳費。
7.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8502-0126轉404-廖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