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使用處理聲明
為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有義務告知下列事項,請您詳閱,謝謝!
1.蒐集目的:辦理高雄市地方型SBIR計畫「系列說明會」活動及相關行政管理作業所需。
2.個人資料類別:識別個人者之公司、姓名、聯絡方式(包括:電話、E-mail)等。
3.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利用期間: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2)利用地區:高雄市地方型SBIR計畫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3)對象及方式:高雄市地方型SBIR計畫相關人員於蒐集之目的範圍內,以合理方式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4.當事人權利: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向本辦公室行使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您的個人資料之權利。
本人已瞭解上述事項,並同意高雄市地方型SBIR計畫於所列蒐集目的範圍內,合理蒐集、處理或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