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育實習機構輔導教師聘書申請表(實習學生填寫)
(備註:本表單建議使用Chrome瀏覽器填寫)

一、請各位實習學生2月/8月報到後,向學校確認輔導教師名單後填寫本表,以利製作聘書。

二、填報期限:2月實習於2月20日前、8月實習為8月20日前

三、領取方式:初次申請聘書訂於初次返校座談發放,逾期申請者,將統一於第一次返校座談結束後核發印製,屆時依所填之領取方式轉發。

四、初次申請後,如需臨時增印聘書,無填報期限,但因聘書用印需3-7個工作天時間,敬請耐心等候。

五、師培大學指導教授由本處統一核發,各位同學不需幫指導教授申請聘書。

承辦單位: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
承  辦  人:教育實習與輔導組張琇雅小姐
連絡專線:04-2218-32367
聯絡信箱:intern@mail.ntcu.edu.tw

Sign in to Google to save your progress. Learn more
Email *
※實習機構輔導教師聘書申請之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
一、初次申請後,輔導教師聘書統一於3月/9月首次返校座談上,以實習分班為單位由各班指導教授點收,俾利訪視實習學校時轉發;若指導教授不便轉交,請由實習學生帶回轉發。

二、聘書核發人數:1位實習機構機關首長+1位教育實習輔導小組承辦人+3位輔導教師(負責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教育實習成績評量之輔導教師為優先)。所有欄位務必填寫詳細,並再三核對名單,避免填錯姓名,以免因誤繕影響聘書製發流程。【請同學務必與實習機構確認發聘教師名單後再填寫】

三、各實習分班若於相同實習機構實習者,經查如有申請名單重複,將以實習班級為單位核發一張聘書為限,以最早填報的同學申請為主。

四、若需臨時增印聘書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三張;聘書製發作業流程至少需三至七個工作天(不含假日),敬請耐心等候。若非重大因素,恕不受理其他個別臨時申請。(姓名誤繕、遺失補發申請次數則不在此限)

五、需要郵寄者,請自行提供「貼足掛號郵資44元之A4回郵信封」至本處,並註明收件地址及收件人姓名。

是否已詳閱以上注意事項 *
一、基本資料
1.學生姓名 *
2.師培大學指導教授姓名 *
3.學號 *
4.實習機構完整「全銜」 *
5.教育實習類科 *
6.手機號碼 *
7.申請緣由 *
若需臨時增印聘書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三張。
8.領取方式 *
2月20日/8月20日前申請聘書者,統一由本處轉發指導教授。逾期申請者,屆時依本項勾選之領取方式轉發。
二、校長/園長/園主任(實習機構機關首長)
各班於相同實習機構實習者,經查如有申請名單重複,將以班級為單位核發一張聘書為限,以最早交件的同學申請為主。
如申請增印或補發其他老師聘書,本欄教師先前已申請過,請於欄位內填入「已申請」,以利審查。
1.姓名 *
範例:王大明。已於本欄填寫者,請勿於「四、輔導教師名單」重複填報。
2.職銜 *
範例:校長/園長/園主任
三、教務(導)主任(或教育實習輔導單位承辦人)
各班於相同實習機構實習者,經查如有申請名單重複,將以班級為單位核發一張聘書為限,以最早交件的同學申請為主。
如申請增印或補發其他老師聘書,本欄教師先前已申請過,請於欄位內填入「已申請」,以利審查。
1.姓名 *
範例:王大明。已於本欄填寫者,請勿於「四、輔導教師名單」重複填報。
2.職銜 *
範例:教務主任/教導主任/輔導主任/教學組長...等。若實習機構教育實習輔導單位非教務處,請依實際狀況填寫。
四、實習輔導教師名單(1至3位)
※一位校長/園長/主任/教師只會有一張聘書,請勿重複填寫校長/園長/主任/教師名單。
※如申請增印或補發其他老師聘書,請填寫此次新增的教師名單,以利審查。
※應以實際至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評量成績之輔導教師為主。

  依據教育實習辦法規定,擔任實習學生之實習輔導教師得遴選一至三位、三年以上教學年資之編制內專任教師,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能結合理論及教學實務經驗,示範有效教學技巧。
  二、對實習學生具有輔導能力,適時給予協助及指導。
  三、了解教育實習機構行政事務。

  實習輔導教師應依實習契約及實習計畫進行實習輔導;每人每學期以輔導實習學生一人為限。但教育實習師資類科、學科、領域、稀有類科、專業性或位於偏遠地區、偏鄉地區及境外教育實習機構之實習輔導教師,其輔導實習學生人數,不在此限。



輔導教師①
姓名① *
各班於相同實習機構實習者,經查如有申請名單重複,將以班級為單位核發一張聘書為限,以最早交件的同學申請為主。
職銜① *
範例:輔導主任/教師/導師/組長...等,請依實際狀況填寫。
輔導教師②
姓名② *
若只有一位輔導教師,本欄請填入無。
職銜②
範例:輔導主任/教師/導師/組長...等,請依實際狀況填寫。
輔導教師③
姓名③ *
若只有兩位輔導教師,本欄請填入無。
職銜③
範例:輔導主任/教師/導師/組長...等,請依實際狀況填寫。
聘書製發需3-7個工作天時間(不含假日),請自行預留申請時間。聘書核發人數以負責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成績評量之輔導教師1-3位為原則,如有特殊情形,除上述名單外,需要額外申請輔導教師聘書者,請個別來信或來電告知本處承辦人,並填報本表單於備註欄敘明原因,以利製發。
承辦單位: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
承  辦  人:教育實習與輔導組張琇雅小姐
連絡專線:04-2218-3237
聯絡信箱:intern@mail.ntcu.edu.tw



送出前請務必確認上述資料正確無誤,如填寫後發現姓名資料有誤或是變更,請重新填寫本表,並於下欄備註「前次填表作廢」。
備註
A copy of your responses will be emailed to the address you provided.
Submit
Clear form
Never submit passwords through Google Forms.
reCAPTCHA
This form was created inside of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Report Ab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