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場地使用目的
1.
為使相癒心理諮商所辦理場地租借事宜有所依循,特訂此辦法。
2.
符合本所推廣心理健康、心理療癒、心理成長、動物保護與照顧相關議題之宗旨,並經本所同意之學術性演講、工作坊、讀書會或其他活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1.
場地租借範圍為:本所諮商室1(圖1)、諮商室2(圖2)、團體諮商室/遊戲室(圖3)、一樓大空間(圖4)。
2.
凡與本所辦理場地租借相關事宜之單位人員,悉依辦法之規定辦理。
3.
不得舉辦違反政府法令、違背善良風俗之活動。場地租用人舉辦之活動若與原申請活動內容不相符合時、違反公共安全者,或有損本場地之建物、設施設備者,本所有權中止其活動,已繳費者恕不退還。本所僅提供場地租借服務,租用人如有非法行為,或有個人糾紛,本所一概不負責任。
第三條 場地租借程序(圖5)
1.
預約場地:租借場地預約登記期限以場地租用日前三個月至一週前為原則(圖6)。請填寫本表單提出預約申請。
2.
確認申請:提出預約申請後,將由本所核定是否同意租借,申請人待收到回覆後,始為申請成功。
3.
預付費用:確認申請成功後,請於三日內轉帳預付全額場租費用,並通知場地聯絡人,提供轉帳後五碼以利確認款項。逾期未付則自動取消場地預約之申請。
第四條 場地開放租借時間
1.
開放租借時段:
上午時段 09:00~12:00
下午時段 12:00~18:00
夜間時段 18:00~20:30
2.
進場時間,不得早於場地租用時間前10分鐘(前一時段若有人借用,則不得提早進場,請於等候區稍候)。需超過10分鐘進行場佈者請於租借時將場佈時間一同規劃。
3.
本場地使用超過申請時間將酌收超時費用:
(1)
0~30分鐘,以30分鐘計費;超過30分鐘以上者以一小時計費;
(2)
延時計費方式參照收費標準按比例收費,例:租借諮商室1超過原租借時段30分鐘以內,則加收350元/時*0.5=175元;
(3)
若超時時間影響到其他活動進行或本所休息時間則應立即離場。
第五條 場地取消或變更
1.
如因故必須變更原訂場地使用時段,請於租用日一週前通知場地聯絡人,重新協調租借時段。
2.
如因故必須取消場地租借,取消之退費標準(以租用當日為基準往前推算):
(1) 七日前取消得退全額場租費用;
(2) 六日至三日前取消得退50%之場租費用;
(3) 兩日內臨時取消者,則不予以退費。
第六條 收費標準
如下方表1所示。
第七條 租借優惠
1.
單日連續租借滿6小時,九折優惠。
2.
長期租借:
(1)
向本所連續租借場地八次以上(含八次),每次至少一小時者,稱為長期租借,享有八五折優惠,須於初次租借前完成付款。
(2)
若租借期間取消場地租借致使次數少於八次,則取消優惠,恢復以單次租借為收費標準,本所得以要求場地租借人退還優惠費用。
第八條 注意事項
本所為動物輔助介入專業服務之場所,飼有數隻療癒犬,因考量治療性動物之地域性、穩定性,以及感染管制等健康衛生因素,禁止攜帶動物進入。
承前述,動物輔助諮商/遊戲治療的過程,動物有時會因玩耍興奮而出現吠叫聲,租用人可自行評估是否可接受此類狀況再行申請。
未經本所同意,不得擅自以本所名義辦理活動、擅將場地轉租第三者、損害場地設施設備、縱容吸菸、允許未成年人飲用含酒精飲料、施用毒品、妨害公序良俗等違反法令及其他經本所公告及法定不當行為。
如需佈置場地請勿使用膠帶、雙面膠及釘子,並請事先告知以便與本所人員協調。
請勿超出租借場地範圍,未經同意不得佔用公共區域。
請妥善使用、維護場地內設備儀器,借用期間如有使用不當導致設備儀器損壞,須照價賠償。
租借之場地內禁止飲食(白開水除外)。
借用場地請自行維持內外秩序,並嚴禁吸煙,離開前將場地環境恢復原狀,若有垃圾請依分類回收,並請與場地聯絡人確認空間恢復後再行離場。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重大災害、地震、颱風等),致本所暫停對外開放,事後無息退還申請人所繳納之各項費用或另議租用檔期。
第九條 租借場地聯絡電話
04-2299-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