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參加2023年「我們的蘭海時光」五漁村串起來玩!創意 X 旅行 影片競賽」,同意參賽作品入選後,無償授權 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被授權人)於非營利用途前提之下,利用立書人的得獎作品及競賽報名資料(含正片、30秒片花、作品介紹與劇照等)進行宣傳。
聲明與授權內容如下:
一、立書人已詳閱「2023年「我們的蘭海時光」五漁村串起來玩!創意 X 旅行 影片競賽」簡章及相關報名資料說明,並同意主辦單位所訂定之規範與慣例。
二、立書人同意參賽作品入選後,樂意配合被授權人宣傳紀錄片競賽與辦理的活動。
三、立書人擔保本件著作有授權利用之權利,且無不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如權利人未成年,亦已取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如有違反,致被授權人受有損害或遭第三人主張權利時,立書人應就一切事項全權負責處理、解決、排除,與自負法律責任。
四、立書人擔保本件著作如有誇大不實、毀謗他人名譽或有一切違法情事時,除有可歸責於被授權人事由外,應由立書人負一切處理及損害賠償之責。
五、如有違反以上擔保事項,立書人願負相關法律責任,並退回獎金與獎狀。
六、立書人同意無償授權參賽作品相關權利予被授權人:自即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期間內所主辦、協辦、合辦之活動,不限次數、不限地域利用,使用用途包括重製、改作、編輯、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展示、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及散布,並得對第三方進行非營利目的再授權推廣。
七、立書人同意無償授權2023年「我們的蘭海時光」五漁村串起來玩!創意 X 旅行 影片競賽作品予被授權人即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期間內不限次數、不限地域,於被授權人自有媒體:官網、購物網站、內容平台、app、社群網站、DM、Edm等管道,進行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展示、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及散布。
此致
宜蘭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