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企業提供的職缺訊息刊登於每週五發出的校友資訊網,有興趣的校友會直接投遞履歷給企業。
[重要提醒] 為符合最新頒布之勞動部就業服務法之規定,
請參閱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38599/「修正第5條第2項條文,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之情事,違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勞動部提醒,自107年11月30日起,雇主刊登求才職缺之薪資未達4萬元,應依法公開薪資範圍。」
*為避免爭議,若公司不願依法提供,培訓中心將無法協助發佈職缺資訊
本案連絡人: 王世雯(
wen@taitra.org.tw;03-571-5182 #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