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純粹法學:宗教自由與反歧視
伴盟九月份「不純粹法學」活動主題:宗教自由與反歧視
請協助填寫此份表單完成報名程序。

以下幾點提醒:
1.講座將於 9/25(五)下午19:30開始,下午19:00開放入場。
2.為維護講座品質,講座準時開始後將不開放入場,敬請提早到場。

活動詳情:

▏主題:宗教自由與反歧視
▏時間:2020年9月25日(五)19:30-21:00(19:00開放入場)
▏主持人:許秀雯律師(伴盟律師團召集人、釋字748訴訟代理人)
▏主講人:楊雅雯研究員(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
▏地點:點亮咖啡(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332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延續8月不純粹法學講座探討「父母可否依其宗教觀點拒絕讓子女接受學校性教育」,9月不純粹法學將更進一步討論宗教自由能否成為正當化「歧視」的理由?

依世俗社會的觀點,不准同性結婚是性傾向歧視,但如果反對理由是因為「我信仰的宗教認為婚姻應該是一男一女」,這樣的信念是否仍是歧視?例如心理諮商師,如出於真誠的宗教信念反對同性性行為,並因此拒絕提供同性伴侶諮商服務,他的行為應不應該被禁止?如果強制要求他為同性伴侶提供諮商,是否干涉了宗教自由?但如果容許他拒絕為同性伴侶提供諮商,是否等同於容許性傾向歧視?

如果你認為上面案例無疑構成歧視,那麼比較一下:依世俗社會的觀點,雇主可以對員工有一定的服裝要求,但如果人們出於真誠的宗教信念,而希望佩戴宗教性的標誌,雇主能不能一律禁止?或者雇主有提供若干彈性的義務,使得職場也可以擁抱多元價值?這個議題跟上面性傾向歧視的案例,有無不同或矛盾?當中的取捨,特別是對於懷抱自由立場的人們,造成深刻的兩難。

9月不純粹法學邀請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楊雅雯,與聽眾分享歐洲人權法院Eweida and others v. the United Kingdom案及 S.A.S. v. France案,討論宗教自由與反歧視的拉鋸關係。
Sign in to Google to save your progress. Learn more
您的姓名或暱稱 *
您的email *
請務必核對信箱有無填寫錯誤,謝謝您。
您從哪裡得知本活動? *
Required
除了本次活動,您還對哪些LGBT+法律主題感興趣?
Submit
Clear form
Never submit passwords through Google Forms.
This form was created inside of 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Report Ab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