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監督市府行使職權有很多種方式,包括召開協調會、索資、書面質詢、口頭質詢⋯⋯等。每種方式的用途都不一樣。
質詢最大的用處,就是要求市長(或局處首長)針對特定議題作出政治承諾。
這是苗博雅議員本會期6分鐘施政報告質詢的文字紀錄:
https://www.facebook.com/829635597116030/posts/2166022816810628?sfns=1總結我第一次施政報告質詢,6分鐘的時間,得到市長兩項承諾,一項不承諾。
接下來,本會期還有6次各18分鐘的部門質詢,以及40分鐘的市政總質詢。
這份表單,有我本會期全部的質詢時間表,以及相對應的局處。歡迎各位朋友填寫,告訴我,你想要首長針對哪個市政議題、做出什麼承諾?
當然,由於每個議題情況不同、性質不同,口頭質詢不一定是最有成效的方式。而且議題很多,但口頭質詢時間很少。如果經團隊評估後,認為您的議題有其他更好的方式,我會再用書面質詢、索資、協調會⋯⋯等方式來處理!
如果是「個案」的陳情,請不要填寫表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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