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教職員工於寒假期間自中港澳返台者(含過境香港),應在家休息14天。
2.即返國日期+健康追蹤或自主健康管理,共14天(例:1/25入境,入境隔日1/26算第一天,休息至2/8)。
3.14天結束日期如已超過2/25(開學日),請於期滿後,再到校上課。
4.居家期間如有不適,請即刻撥打1922防疫專線(或0800-001922),由專人協助就醫。
5.A.若您無症狀,但有中國大陸湖北地區旅遊史,14 天居家檢疫期間可核給公假。
B.自中港澳地區返台的老師,居家檢疫期間可用病假登記,但不列入病假日數計算,也不會納入年終考績。
6.請在109.02.14(五)前完成表單填報,感謝您的配合!